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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动了我们的侧隐之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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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雨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
今天看到一则新闻,很是有趣,兴起,便想说上一说。

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:

标题:河南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.9万元(图)

摘要:

6日下午,一位19岁的小伙来到晚报。

他的名字叫李凯强。一坐下他就迫不及待地问起记者: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吗?记者回答“肯定会”。

他摇摇头,又问:“现在谁能证明我的清白?我当时是在救人啊。”

接着,他讲起了2008年8月21日,还是大学生的他,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,扶起一位老人和前几天收到法院判他赔7.9万元的故事。

他想找到当天的目击证人。

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:“我是清白的。”

他是救人者还是伤人者?她是碰瓷者还是受害者?老太和年轻小伙的故事吸引本报关注,事实的真相也许读者能帮我们揭开。

我只把前面一段截下来,想来,一看就可以猜测出来大约的内容了,简单来说,就是一个河南的大学生以一个“误伤”老太太的罪名被法院罚了7.9万元。想来不知道是小伙子到底是窦娥冤还是装B男,反正他是向大家提供一个与法院判决不相致的版本:老子学雷锋还要被雷劈,这是什么道理?

这个事情有几个地方很有意思。

看这新闻的时候,我一看标题就已经知道了大概是怎么一件事,丝毫不感惊奇,当时舍友听了,也随便搭了下句:“是这样的啦!”这样的理所当然背后有一个牢固的认识基础: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!

什么事情我们会觉得奇怪?

某某媒矿今天又死了N个人?见怪不怪啦!

某某领导干部贪污了几千万还顺便包养了几个小蜜?见怪不怪啦!

某男子在监狱玩躲猫猫玩死自己了?安啦,不要大惊小怪。

。。。。。

我们这群处在21世纪和谐社会的大学生,还没出校门,心脏都已经被锻炼的十分的坚强,所谓泰山崩于前而不惊,这一点对我们中许多人来说,貌似不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。这块大地上演绎的事情,我们见怪不怪的已经太多了。要是美国报纸某日报导某某媒矿死多少人,这绝对是一件捅破天的事情,流行啦,抗议啦,国会的一大群疯子又分个几个阵营,唇枪舌箭,你来我往,关键时刻,赤?上阵;一个搞不好奥巴马还得被人指着鼻子骂娘,他可能还不敢还口。

可是,这件事发生在中国。

你要去游行示威?这位同学,你不是有病吧?什么,你真的要游行示威?看来你病得不轻啊,快去医院开几斤阿斯匹林,然后洗洗睡吧!

我们当然不会真去开阿斯匹林,那东西吃几斤下去,恐怕你当场就挂掉了,当然,若然你听说某某医院给谁谁开了几公斤的阿斯匹林话,你大概也会说:安啦,不要大惊小怪啦!

我们过,我们的心脏已经被锻炼得十分坚强了!

好吧,我承认你会产生一种误解,觉得我是一个愤世疾俗的人。老实说,我一向标榜自己有着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,我觉得,这个世界的不可能只有一种颜色,不会纯黑,也不会纯白,上帝与撒旦同在!!阿门!

当我看到某某新闻说:有人因为救溺水之人而不幸身亡。我绝对不会说:这人脑子有毛病;当然,也不会说:安啦,这事情见怪不怪。我会怀着崇高的敬意向身亡之人表示我的尊敬,顺便感慨一番:这个世界毕竟有很美好的一面。不要说我装B,我承认我不崇高,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高尚的尊敬。

话又说回来,我貌似发现新闻所说“某某因救溺水之人而身亡”,这个某某,好像都是年轻人,而以年轻人居多。当然,我在这里并没有任何价值判断的成份在里面,因为这种报导有着许多的不确定性:可能是救溺水的也有很多中年人,只是因为身体好,游泳技术也很不错,没有“不幸身亡”,所以报纸就没有报导。不过如果真有这种可能性,我又要说上几句:你为什么不报导?难道偏要等到他挂了才是英雄?难道只有烈士才高尚?难道我身体强壮,游泳技术好也有错?

也可能也有一些“不幸身亡”的中年人,不过,我貌似从来就没有在报纸上看到过,至于为什么,呵呵,我觉得任何一种可能性都一定十分有趣。

扯远了好像。不过,我本来就没有准备写什么主题,既然没中心,也就没有所谓与中心的距离,更说不上远不远。我只是客气一下,仅此而已。

为什么不报导其他情况,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,不过,为什么频繁报导这种现象,我心中倒是有些思量。新闻认为“某某大学生因救人溺水身亡”的事情有新闻价值,是因为有个这样一个潜意识的前提:社会对于年纪尚浅的青年人所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的期望值比较低,而一旦发生这种RP爆发的事情,就显得有点意外,那便是要说上一说。

有位哲人说:人,因为聪明而善良,而反过来却是不通的,所以,我觉得,以上的潜意识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逻辑。也就是说,年轻人,毕竟见过的,听过的太少,聪明度不够,所以呢,也就不会太善良。

好吧,根据这种逻辑,老太太说的应该是实话,因为她见过的东西更多,听到的东西更多,所以呢,她也就更加善良,而大学生应该是在说谎,因为他不够聪明,所以呢,善良度也就不太够!

好吧,你又想说,我是在胡说八道,因为我貌似把一句断言当成推理,而这个断言,嘿嘿,他毕竟只是断言,不是像三角形三个内角等于180度这要的公理一样是正确的。而从一个不一定正确的前提的出发,得出的结论就很有可能不正确。

我承认,我是在胡说八道。

既然这种逻辑不一定正确,那另外一种结论就有可能正确:老太太说谎,李凯强同学说的是事实。(当然也可能两个都是乱说,但这样分析未免有点神经病)

如果这个结论就是事实的话,无疑,那位哲人说的话就是错误的,至少,在这件事上是不对的,这个结论这个事实体现的是另外一种逻辑,“人,因为无知而善良!!”如果这个论断是正确的话,唉,那这个世界就太悲哀了!!



SHINE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自己身体 内的二五仔~~~黄子华~~




victamtt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胡说,没看完
我只知道,法院不一定判错了。

我极端鄙视报社记者总喜欢用这样的标题去吸引大众的眼球。




悠风蝶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,那这个世界就太悲哀了!!



蓝弦月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黄子华话,是甘咖啦,好出奇咩?



victamtt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是个越来越奇怪的世界~~~~



林佩乐 发表于 2010-5-21 20:3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则事例2008年的珠江卫视《今日关注》报道过,当时主持人也说等法院去判定。
而判决结果是2009年12月份才出的。

说真的,法院的判决大部分都没有出乎我的意料。
楼主强调的主题是什么,我也没有完全看懂。
世道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了,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把道德尺子,
我们不能随便去怀疑人家的好心(十多亿人总有那么几个活雷锋),
但我们更加不能随便去怀疑法院的判决(既然我们是法治国家,就要相信法律的标准),
当然,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,法院拿出确凿的证据,直到某一方心服口服。


然而,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很容易出现没有人情味的判决,于是,人变“聪明”了。
上海钓鱼事件就是专欺负好人,于是现在好人全没了。
有人开车撞倒了老人,干脆倒车回来,辗多几下,令其马上致死。
可见,现代人都是极易变聪明的一种动物啊。



扯远了,还是等待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吧,真相,总会大白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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