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做为第一案,它的价值是很大的,不单纯的是因为契合法规的规定,
: j4 P" n! Y+ F, i. Q. h! }: @而是做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,相应的,全套的,健全的法律是很重要的,这也是<反垄断法>推出的原因.....$ g |% S# t*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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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想能违反<反垄断法>的行业,都是在中国根深地固的,如果结合中国的背景,这个质检总局成了被告,如果一但垄断成立,那么就会有第二,第三个,可以涉及的面很广............: I+ {" g8 h" W1 ~9 h
所以,这个案子的结果,与审理过程,是很关键的..........这也是这个<反垄断法>存在的意义..........$ c- n2 @- Q& `0 j5 b" V, g) c4 a+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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